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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强化时限要求快速响应环保督察 发布日期:2018-0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你好!请你单位安排人员在半个小时内,到市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交办单。”7月24日上午,武穴市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工作人员陶垣蓉,电话通知该市相关单位领取交办单。

7月21日,湖北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黄冈市工作动员汇报会召开后,武穴市迅速行动。22日上午,武穴市委书记郝胜勇到该市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调研督办“一办五组”工作运转情况;22日晚上,郝胜勇主持召开武穴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动员汇报会精神,研究部署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23日,武穴市级领导深入分管领域、联系镇处,实行开门接访,督导环保突出问题整改。

“凡事不过夜,一抓必到底。”为切实提高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质效,该市制定交办件办理流程,明确规定,在收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1小时内拟定交办单;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交办后,镇(处)必须在1小时内领取交办件,市直部门必须在30分钟内领取交办件;牵头核查单位、联合参与单位组织现场核查人员,必须在领取交办件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在24小时内上报现场调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撰写组在收到现场调查报告后,在36小时内形成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调查报告,报经领导审查同意后形成市政府正式文件并进行公示,并且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至黄冈市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办公室。目前,省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该市的7个信访件,均按照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到快办、实办、严办。

作者: 郭占军 桂海峰 来源: 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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